如今大家都已经普遍认识到,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很多政府补贴,给企业带来不少好处,同时也可为减免10%的企业所得税,当然在做减免税收的同时应该关注其中的涉税风险。现在给大家分析下高新技术企业常见的税务问题,供相关企业参考(具体细节应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其享受优惠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例如,A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A企业可自2019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9、2020和2021年。
2、高新技术企业汇缴时都要填报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吗?
根据《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适用于具备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报。因此,只要是在资格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论是否享受高新优惠, 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3、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企业优惠条件的,是否可以叠加享受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157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重复享受15%税率后再减半征税。所以不可以叠加享受税收优惠。
4、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是什么?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